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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13级学委: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校院二级管理,在《厦门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管理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学校定于2016年12月启动201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内容和流程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推动时间安排

(1)12月15日—12月19日:请各学院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试行)》,出具相关实施方案,并设定学院的“本科生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申请表”,交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园区备案。    

(2)12月20日—12月26日:各学委组织班上同学填写附件2-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审核同学的创新学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汇总附件3-班级创新创业学分统计表(电子版)提交学院,经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并最终确认本院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对学生上交的材料进行归档。请各单位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创新创业学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通知学生上网查询自己的学分情况,无异议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二、关于2013级本科生认定的几点说明

1、2013级学生需获得1个创业基础必修学分及3个创新创业类学分,请各学院对创新创业学分进行广泛解读和宣传。

2、对于创新创业学分还未合格的同学,由各学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相关创新创业活动,为学生学分的获得创造有利条件。三、其他安排

请各学委12月26日将附件2-《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交到院办,附件3-班级创新创业学分统计表(电子版)7522141@qq.com,联系人:王丽丽,6291613。

注意:  对于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以考试作弊论处。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细则(试行)》

   2、《(范本)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

     3、  13-专业-班级 创新创业学分统计表

     4、  2017届光电学院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目录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docx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表(2013级).doc

附件4:2017届光电学院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目录.xls

附件3:13-专业-班级 创新创业学分统计表.xls


更新时间:2016-12-16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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