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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卓越计划班”学生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培养卓越工程师班学生的创新意识与科技研发能力,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卓越计划班”学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与流程 

   1、本次“卓越计划班”学生科技项目的申请针对全校“卓越计划班”学生团队(毕业班除外),团队成员一般为2-5人,立项课题研发期限为一年或一年半。不受理学生独立申报。已列入201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项目不能再申报。

   2、在导师的指导下,项目团队的选题应具有创意、创新点,应针对社会生活或企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项目最终成果最好以作品、样机、或被企事业单位采纳的方案等。项目团队的选题最迟于2014年9月26日前完成,过期不受理项目申请。

   3、“卓越计划班”学生科技项目的校内指导教师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硕士学位,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至多2名(最好有一名企业专家),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4、学生申请科技项目须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卓越计划班”学生科技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申请者所在学院应对递交的申请书及支撑材料组织初审,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并填写学院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应向学生公开。各有关学院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卓越计划班”学生科技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2),按照评审结果进行排名,并于9月30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各一份)提交至“实施办”(电子版发张滋田校内邮箱)。

   二、项目经费支持

   项目申请的经费范围为0.2-3万,分为重点项目和普通项目两类,经费资助额度最终由专家组评审意见而定。获批项目的经费分二次划拨给项目团队负责人,项目启动后预付50%,中期检查通过后再划拨50%。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实验材料费;产品制作所需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加工、运杂费;资料复印和打印费;论文发表评审费与版面费;申报各类国家专利的代理评审费(专利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授权维护费由学校负责);调研或会议差旅费;交通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5%)等。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立项的宣传动员工作和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以确保“卓越计划班”学生科技项目顺利开展。

                                     

                                 厦门理工学院卓越计划实施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卓越计划班”学生科技项目申报书.doc

20   年卓越计划班科技项目立项汇总表.xls



更新时间:2014-06-20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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