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关键载体。为做好我校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质量监控。学院院长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建立院长、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三级责任制。切实加强在论文选题、指导教师选配、实验条件改善和规范过程管理等方面工作。
由于2014-2015-1学期毕业班教学计划调整,各学院应在2013-2014-3学期提前作好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工作,组织学生与导师见面会,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综合训练,开设论文写作方面的讲座。明确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应规范及纪律要求,确保学生、指导教师精力到位,在2014-2015-1学期学生返校后即可开始选题、撰写开题报告工作。
二、指导教师的资格与要求
学院应配备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一定科研工作经历的中级及以上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应鼓励更多的教授参与,不断提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的比例。
1.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教师资格。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第一指导教师由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务或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但未取得讲师职称者,不能作为第一指导教师,但可协助高职称或企业指导教师做好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指导教师是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责任人,应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各项教学任务。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提前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开题报告;加强过程指导与检查,每周至少二次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把好毕业设计(论文)审核关,毕业设计(论文)进入最后答辩前,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查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应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必要时可向学院答辩委员会提出申请取消其答辩资格;对学生是否获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进行预审,并客观公正如实地填写评阅意见。
三、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工作
(一)毕业设计(论文)免修
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免修申请相关要求按照《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厦理工教(2014)25号】第七章认真执行,各学院应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免修答辩委员会负责论文免修工作,对学生申请免修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答辩、严把质量关。各学院在免修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免修答辩流程参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管理要求。
免修申请流程:学生填写申请表->学院审核、对符合条件者组织答辩->文字材料检测重复率->相关材料汇总报教务处审核->免修结果公示。
申请时间为:2014年10月中旬和2015年4月上旬。
答辩时间: 2014年10月下旬和2015年4月中旬(特殊情况可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免修答辩后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免修申请表》、《毕业设计(论文)免修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免修答辩安排表》、《毕业设计(论文)免修答辩记录表》、《毕业设计(论文)免修答辩成绩评定表》,表格详见附件2。
(一)课题申报审核与要求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应紧扣专业知识,使学生得到专业方面的综合训练,提高学生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建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与毕业设计(论文)有效结合机制。指导教师在提供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时,应尽量多与实际相结合,针对个案进行具体研究,避免题目过大,内容宽泛的纯理论性课题。每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超过10人。各单位(特别是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应多聘请校外合作企业专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协作命题并指导。
(2)各系(教研室)应对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有50%以上的课题在实验、实习、生产实践、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题目更新率要大于40%。教研室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提请院(系)教学委员会审议决定。
(3)请各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导出“备选题目一览表”,提请院(系)教学委员会审核。
(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必须由指导教师认真填写,内容详实、字迹工整。任务书各栏签名齐全,时间顺序合理。任务书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下达到学生。学生接到任务书后,应认真进行文献查阅和资料收集等开题准备工作,并撰写开题报告。
(三)毕业设计(论文)开题
学生应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开题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撰写是否符合规范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等,并认真签署完整、详实的指导意见,对不认真者应退回重做。
若因某些客观原因需要更换题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
审批程序:学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改题申请表》提出申请→指导教师审批→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主要由各学院组织实施。要求学生对前期研究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对中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计划进度执行、研究方向是否出现偏差等,认真进行指导并签署详实的指导意见,对进度缓慢、工作消极者要批评和督促,以保证全部任务按期完成。
中期检查后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不得变更。
(五)毕业设计(论文)系统检测
学校采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15届的学生论文进行检测,要求学生于2015年5月上旬将论文提交指导老师审核后上传到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学生论文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各学院须根据专业特色制定相应的论文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学校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设计(论文)(设计)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质量的高低还应由指导老师、答辩委员会做出评判。
(六)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遵照《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评定工作。要求学生答辩前提前一周将所有论文材料电子版提交学院秘书,由学院秘书对材料汇总后发给答辩组提前审阅。
发挥各学院督导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监控的作用,答辩时各学院应安排院级督导对每场答辩进行质量监控,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巡视记录表》。
四、其他未尽事项仍按照学校相关的文件执行。
附件1:2015届毕业论文工作整体时间安排表.doc
2015届毕业设计系列表格.rar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