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厦理工学〔2007〕16号附件),我校将进行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利用假期准备有关材料, 院系困难学生认定纸质档案材料要求内容清晰完整,申请认定的学生:《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及《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其中,《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原件中不涉及的信息栏需填写“无”,未载明的困难状况或字迹明显后添加或涂改的或印章不清的,学校一律将不予认定。
《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一、二,请自行下载。
请各班在开学后第一周(9月23号前)把材料收齐交至各班生活委员处,以便班级统计。班级统计汇总后,将材料交至助贷部李纯处。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doc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