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处通知http://jwc.xmut.edu.cn/tztg1/tztg/201304/t20130428_132088.asp
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证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完成,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凡涉及指导教师评语的,要求评语要明确、具体、有针对性,避免简单抽象、千篇一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字数不少于150字;文献综述评语字数不少于100字;外文文献翻译评语不做字数要求,但要求指导教师对译文的准确性、与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研究的相关性等做出评价。
2.教务处根据各院(系)本科毕业生人数分配“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子账号及检测篇数,请各院(系)按本科毕业生人数的30%确定检测名单,由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秘书在5月15日之前,录入“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3.凡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视为检测不合格。对检测不合格的学生按以下要求处理:
(1)文字复制比超过30%未达到40%,视为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不允许参加一次答辩,视文字复制比情况退回修改或重做。再次检测合格后(第二次检测由学生自付费用)允许同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一起答辩,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最高只能评为及格。
(2)文字复制比超过40%,视为论文作假,按《厦门理工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厦理工[2013]51号)处理。
4.请各院(系)于5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一次答辩工作,6月10日前完成二次答辩工作,同时做好一次答辩记录表和二次答辩记录表的填写。请各秘书将答辩安排情况表(包括一次答辩和二次答辩)至少在答辩前三天(不含节假日)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将安排督导团老师到各院(系)巡视答辩。
5.一次答辩成绩为优秀想申请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需参加二次答辩(优秀率和不及格率原则上不超过应届本科毕业生的5%)。
6.凡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二次答辩成绩为准,指导教师成绩不再参与加权平均计算;
7.各院(系)按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档的归档,教学秘书在归档时仔细检查内容是否完整、签字是否齐全。
8.请各院(系)在6月20日之前,将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按学生学号顺序,每个学生一个文件盒存档(归档顺序详见《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第四条)。
教务处
2013年4月28日
大学生论文检测抄袭系统使用方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