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文件
厦理工光[2013]10号
关于调整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教学督导组
组长人选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由于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原教学督导组组长徐代升于2013年5月起到厦门市地铁办挂职一年,无法履行教学督导组组长职责,根据《厦门理工学院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组工作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教学督导组成员在聘任期间因各种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正常工作、或不能履行职责者,应终止其聘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沈汉鑫副院长兼任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教学督导组组长,时间从2013年5月2日起,为期一年,其余督导组成员不变。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