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文件
厦理工光[2013]15号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系(部)主任岗位职责(试行)
一、系(部)主任主持系务工作,是本系(部)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学生就业与行政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组织制定与实施本系(部)中长期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目标和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本系(部)科研工作计划,组织学术报告会和专题学术讲座。
三、负责召集系(部)务会会议和系(部)教职工大会。系(部)重大问题要与学院党政及分管领导沟通、商议后决定。
四、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教学、科研任务贯彻执行情况,做好检查、督促、服务工作,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教学、科研各项任务的完成。负责本科教学质量工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教学改革立项、精品课程、学生创业实验等)建设。
五、负责系(部)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日常的业务考核、年度考核,提出教师岗位聘任初步意见和职称评定考核初步意见;引进并合理使用人才,对引进教师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六、组织科学创新学术团队建设,培养学术骨干,建设好学术梯队;协助院领导落实学科建设和硕士点建设规划。
七、负责本系校企合作,协助学院建设与维护校企实践基地,做好实习实践教学工作。
八、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和班导师工作,配合二级学院组织抓好教风、学风建设。
九、依法合理使用本系经费。负责建立和实施本系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
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