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21号)文件要求,今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将于近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报名,为做好本次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对象
1、全校在编的教学人员或拟聘教学人员。
2、编外聘用教学人员(工资关系在我校,人事档案在人才代理机构;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我校的教学时间满1年;与我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
3、凡办理居住证明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根据自愿原则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条件与程序与内地申请人相同,港澳人士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2、经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施以后,从事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教人厅[1997]6号)规定,参加岗前“四门课程”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其中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补修师范本科教学计划的“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四门课程”合格证书的,可视同取得该两门课程的成绩。
5、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1)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2)近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3)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
6、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三、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须提供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
2、身份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须有二维验证码),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的学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体检时医院提供,体检时须带社保卡和一寸彩色照片1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7、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各一份。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一份。
9、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0、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1、学校编外聘用教学人员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聘用合同须能体现从受理截止日起算已在学校聘任满1年)、以学校为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2、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应提供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承担所申请任教学科近一年的授课计划任务书、教学效果及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
13、学生辅导员应提供由本校学生工作部门出具的担任辅导员证明,证明应包括担任辅导员时间、担任本校何年级何专业辅导员以及是否还在辅导员工作岗位上等内容,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简历“职务”栏目中注明“辅导员”。
14、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两寸照片3张(必须与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的相片为同一版本,相片背后用圆珠笔书写工作单位及姓名)。
注意事项:
1.未通过“四门课程”岗前培训或普通话等级考试者,请勿报名。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4纸张双面打印,粘上两寸照片后装订。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一栏,学生辅导员选择“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并在“简历”一栏中注明“辅导员”;非辅导员选择与本人学历证书上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专业,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后再填写。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所学专业”一栏,请务必按照本人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填写。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本人简历”一栏,请务必从小学毕业填起,直至到厦门理工学院工作为止。
6.参加“两学”考试作弊的,参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将于2013年5月15日开始启用申请报名。我校安排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20日,请各位申报教师务必在此时间内报名并填写、提交相关表格,具体网上报名方式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方式说明》(附件1)。
2、2013年5月16日至21日工作日上午,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中山医院厦禾体检部体检,体检结果由学校统一领取,详细情况请阅读《教师资格体检须知》(附件2)。
3、2013年5月21日为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除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有关证书原件外,其余申请材料按《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目录》(附件3)的顺序进行左侧装订,并将《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目录》装订在首页以便审核并报送教师发展中心506办公室。
4、省教育厅将委托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5、省教育厅将组成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申报人员关于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有疑问者,请咨询教师发展中心梅霞林,联系电话:6291362。
附件: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方式说明
2.教师资格体检须知
3.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目录
教师发展中心
2013年5月13日
教师资格认定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