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38号)、《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管理办法》(学生[2018]7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复审,拟同意韦忠杨等10名同学获得2022届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0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592-6291652反映。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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