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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关于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理工学院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光电院〔2023〕1号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关于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安全与稳定工作的领导,确保学院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经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及分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张宏怡、邹方幸

副组长:熊飞兵、余长青、林候

成  员:各系/部主任、各实验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

学生政工干部

二、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根据学院班子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块分级负责,院长书记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系/部主任、各实验中心主任、研究生导师、学生政工干部等为直接责任人。

1.张宏怡:对外合作交流领域的安全稳定、财务安全、化解教职工因工作产生的矛盾纠纷。

2.邹方幸:安全稳定制度建设、政治安全、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保密、安全稳定宣传教育、师生意外死亡、自然灾害隐患。

3.熊飞兵:实验室安全、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研究生招生安全。

4.林候: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含学生宿舍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涉水安全、心理健康、防诈骗、反间谍、反邪教、防传教、禁毒、传染病。

5.余长青:考试安全、教材安全、实习安全、教师课堂言论。

6.学生政工干部具体负责所带班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研究生导师也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所带的研究生负责安全教育工作。

 

附件:突发事件类别及分管院领导、日常工作机构一览表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9日

 附件:突发事件类别及分管院领导、日常工作机构一览表

 

分管

院领导

应急日常

工作机构

突发事件类别

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

社会安全

邹方幸

院办

网络舆情事件

学工办

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

与政治有关的群体性事件、学生非正常死亡、失踪事件

院办

学工办

实验中心

火灾、校园重大交通事故

群体斗殴、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林候

院办

学工办

实验中心

地震、地质灾害、台风、强降水、风暴潮、海啸灾害等

建筑物倒塌、公共设施设备事故

食品安全、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与后勤管理、工程建设、工地讨薪有关的群体性事件

张宏怡

院办

涉外及港澳台有关的突发事件

余长青

院办

学工办

与教学有关的群体性事件

熊飞兵

实验中心

实验用危险化学品危害、实验室电路安全

与科研有关的群体性事件

 

更新时间:2023-04-23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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