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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拟退学处理告知书送达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二款以及《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厦理工﹝2021﹞111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学院拟对休学期满但未按时提出复学申请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因以下同学无法联系,特予公告送达其拟退学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请以下同学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所在学院联系,领取书面拟退学决定书,并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如对拟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送达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电话:0592-6291613

邮箱:wangjj@xmut.edu.cn

特此公告。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2日


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更新时间:2023-10-12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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