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和《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与交流活动经费资助管理办法》(厦人社规〔2021〕3号)规定,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现开展2022年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资助和项目配套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资助
(一)资助范围与标准
资助引进到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和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的留学人员启动从国(境)外带来的科研项目,分为以下三档:
1.重点类。资助留学人员从事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和产业化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资助金额15万元。
2.优秀类。资助留学人员从事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有较好市场潜力及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资助金额10万元。
3.启动类。资助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科研项目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较好应用开发前景,资助金额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申请人应在国(境)外留学获得硕士以上学位(非进修访问类)。
3.申请人应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全职引进到我市企业和市(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非创业类),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在厦已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在申报单位。
4.申请人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5.项目未获得我市科技项目资助或其它留学人员专项资助。
(三)申报办法
1.申请人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个人平台登录—个人办事—人才人事—科研项目申报,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材料。
2.申报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单位平台登录—单位办事—人事人才—留学人才业务—科研项目申报,填报单位信息并审核申请人信息后,提交申请。
3.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表格,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后,将原件扫描上传系统。
4. 将申报所需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603室。
(四)申报所需材料
1.《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经费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请人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主要著作论文和刊物级别、专利证书、知识产权证书、获奖证书及排列名次、承担项目和课题证明材料等)。
4.引进时组织、人事、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材料复印件(如人事关系介绍信、人才调动介绍信、报到证、人才柔性引进申报表等;通过留学人员办理人事关系或工作备案的不需提供),以及与引进单位签署的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用人单位盖章确认)按顺序胶装成册3份。
二、留学人员项目配套资助
(一)资助范围与标准
对获得省级以上留学人员专项科研启动经费的项目原则上按1:1提供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配套资助。
申请人或者项目获得市领军型创业人才创业扶持资金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资助。
(二)申报条件
获得2021年度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专项经费资助,且按规定开展科研活动的项目。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单位平台登录—人事人才—留学人才业务项—科研项目配套管理,填报申报信息,提交申请。
2.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表格,由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快递至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四)申报材料
1.《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申请表》。
2.项目进展报告(含项目概况、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省级以上留学人员专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
3.获得省级以上留学人员专项科研启动经费的文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用人单位盖章确认)按顺序胶装成册4份。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截止至2022年6月16日。
四、联系人:
校科研处:朱老师,联系电话:6291371
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威、艾颖芝
联系电话:0592-5359782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1楼1107室
留学人员咨询微信群(工作人员在线解答咨询):

科研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