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省科技厅通知,现开始填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操作流程
项目负责人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执行”-“任务书签订”-“起草”-点击“编辑”,即可进入任务书签订界面。
二、任务书签订要求
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任务书内容,由系统从项目申请书抓取生成。因此,除经费投入方案外,其余内容(尤其是预期研究成果部分)原则上不允许修改。为确保任务书签订规范、高效,现将任务书签订要求明确如下:
1.预期研究成果核对:需严格核对,确保成果指标不低于原项目申请书的指标,严禁私自降低预期研究目标。

2.项目进度安排:省自然基金项目:起止时间统一规定为2025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引导向性项目、对外合作项目、产学合作项目: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5年5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8年4月30日,需和申报书时间一致。
3.合作单位协议:引导性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等合作类项目要将与合作单位签章的合作协议扫描后作为本任务书的附件上传,协议需明确约定双方分工、经费分配方案,请注意合作协议内容要与申请时提交的保持一致,并且签章、落款日期需齐全。
4.科研伦理与安全相关文件提交:项目若涉及科研伦理、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内容,需提交对应的伦理审查批件、生物安全有效资质证明,或符合要求的相关承诺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影响任务书审核通过。
5.经费预算:任务书“经费投入方案”中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经费”的经费数填到“其他—总金额”栏目,“分期到位金额”要与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经费相同,且分期到位金额要填写到位时间。预算明细表“资助经费”即科技厅批准的经费,请根据科技厅批准的经费总数进行预算;“资助经费计算依据”只针对科技厅资助的经费填写。10万元(含)以下的省基金面上、创青实行包干制,不用填预算明细。资助经费超过 10 万元的项目,需额外审核经费方案规范性,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劳务费用填报:需按规范格式填写明细。承担单位中有工资收入的课题组成员不得列支劳务费,项目聘用的非工资性收入人员、培养学生的生活补贴可以列支,示例:“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编外人员/本科生/研究生劳务费用(2人×10个月×500元、月、人 = 10000 元)”,并准确对应经费申请表中劳务费栏目。
专家咨询费:需列出详细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公式,示例:人数*元/人/次*次数。
间接费用预算:按科技厅资助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一般按30%),其中管理费为资助经费(外拨不计)的5%,间接费用中扣除管理费后的剩余部分都可作为绩效支出。
设备费:要注明用科技厅经费购置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用途,且一台设备只能有一个出资方。
其他经费归类:经费预算表中 “其他” 栏目的支出,需尽量归入现有明确科目(如差旅费、会议费等),避免 “其他” 科目经费占比过高或用途模糊。
此外,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5 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5〕1 号),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项目申请额度,差额部分需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三、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9月18日(含当日)前组织完成本单位所有项目任务书的审核与提交工作,未按照规定提交任务书的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纸质材料
1.任务书: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A4纸双面)正式的纸质任务书一式4份,对外合作、引导性、高校产学合作项目要附上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原件。任务书封面盖学院章,“单位预算明细”承诺栏中的“单位法人代表”与“科技项目负责人”,“研发单位成员”,“签字栏”负责人/学院代表人的署名地方需要签字,负责人/学院/学校的落款日期均要填上,不留空白。
2.申请书:一式1份,用于项目材料归档,在线打印(A4纸双面),封面盖学院章、“项目组成员”、“负责人承诺”需要签字,“申请单位审查意见与承诺意见”需要签字并盖学院章,如有合作协议等相关附件,请附在申请书后装订成册。
3.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https://ky.xmut.edu.cn/info/1024/3632.htm),需签字及学院盖章。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科研处,时间待后续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各类项目所发表的论文需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并标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否则结题时科技厅不予认定为项目成果。项目执行期间,请各学院督促本学院承担的项目按任务书指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结题时若未能完成指标被省科技厅判定为验收不合格的,省科技厅将对项目结余经费予以收回。
校科研处联系人:何梅龄,联系电话:6291129。
科研处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