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档案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立项和福建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年度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均以《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依据,各单位可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围绕档案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难点堵点问题,综合考虑项目选题和研究内容的适用性和推广应用价值合理确定选题。其中,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分为自主选题项目和重点项目,省档案局科技项目不设重点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申报重点项目的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
2.鼓励申报单位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6家,研究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8人,其中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项目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并且需要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评审答辩。
2.项目负责人一般由项目申报单位人员担任,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负责人最多2名,应有3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和一定的档案管理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在申报前先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和我省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3.项目研究路线和方法可行,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四)经费保障要求
重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在项目公示时公布,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自主选题和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要求
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项目均通过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申报,具体程序及时间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厦门理工学院)于3月9日前,登录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并完成提交,推荐单位选择“福建省档案局”。
2.推荐单位(省档案局)在线审核申报材料,组建专家组对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开展预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确定为省级档案局科技项目。
3.待项目通过预评审后,省档案局同意推荐申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申报单位登录平台将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任务书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平台。
4.被国家档案局列入2026年度科技项目立项计划的,公示期间申报单位需登录平台下载立项任务书,打印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寄送省档案局,由省档案局统一报送国家档案局。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申报但未被列入立项计划的转为省档案局科技项目。
5.被列为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的,申报单位需填写《福建省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和《福建省档案局科技项目内容摘要》,盖公章后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省档案局。
6.本通知涉及的项目任务书和其他填报材料电子版可在福建档案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也可直接查看本通知的附件表格。
四、联系方式
校科研处联系人:何梅龄 电话:6291129 15980927308
省档案局联系人:林花,电话:0591-85025691
附件: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相关文件下载
福建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处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