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省科技厅通知,现开始填报202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操作流程
项目负责人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执行”-“任务书签订”-“起草”-点击“编辑”,即可进入任务书签订界面。
二、任务书签订要求
202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内容,由系统从项目申请书抓取生成。除经费投入方案外,其余内容不允许修改(如确需修改,后期可通过任务书变更)。为确保任务书签订规范、高效,现将任务书签订要求明确如下:
1.预期研究成果核对:需严格核对,确保成果指标不低于原项目申请书的指标,严禁私自降低预期研究目标。

2.项目进度安排: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1日-2029年4月30日。
3.合作单位协议:若项目涉及合作单位,须同步将正式合作协议扫描后作为本任务书的附件上传。协议需明确约定双方分工、经费分配方案,注意签章、落款日期齐全,确保合作权责清晰、手续完备。
4.科研伦理与安全相关文件提交:项目若涉及科研伦理、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内容,需提交对应的伦理审查批件、生物安全有效资质证明,或符合要求的相关承诺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影响任务书审核通过。
5.经费投入方案:“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经费”的经费数填到“其他—总金额”栏目,“分期到位金额”要与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经费相同,且分期到位金额要填写到位时间。
6.经费预算:请根据科技厅批准的经费总数进行预算。10万元(含)以下的省基金面上、创青实行包干制,不用填预算明细。资助经费超过 10 万元的项目,需额外审核经费方案规范性,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设备购置费:要注明用科技厅经费购置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用途,且一台设备只能有一个出资方。
劳务费用:需按规范格式填写明细。承担单位中有工资收入的课题组成员不得列支劳务费,项目聘用的非工资性收入人员、培养学生的生活补贴可以列支,示例:“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编外人员/本科生/研究生劳务费用(2人×10个月×500元、月、人 = 10000 元)”,并准确对应经费申请表中劳务费栏目。专家咨询费需列出详细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公式,示例:人数*元/人/次*次数。
间接费用预算:按科技厅资助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一般按30%),其中管理费为资助经费(外拨不计)的5%,间接费用中扣除管理费后的剩余部分都可作为绩效支出。有经费外拨的,请注意外拨单位的管理费扣除比例,确保预算准确。
三、时间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5月29日(含当日)前组织完成本单位所有项目任务书的审核与提交工作,未按照规定提交任务书的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纸质材料
1.任务书: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A4纸双面)正式任务书一式四份,如有合作协议,请附在任务书后装订成册,四份任务书中的合作协议至少要有一份为原件。任务书封面盖学院章,“单位预算明细”承诺栏中的“单位法人代表”与“科技项目负责人”,“研发单位成员”,“签字栏”负责人/学院代表人的署名地方需要签字,负责人/学院/学校的落款日期均要填上,不留空白。
2.申请书:一式一份,用于项目材料归档,在线打印(A4纸双面),封面盖学院章、“项目组成员”、“负责人承诺”需要签字,“申请单位审查意见与承诺意见”需要签字并盖学院章,如有合作协议等相关附件,请附在申请书后装订成册。
3.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https://ky.xmut.edu.cn/info/1024/3632.htm),需签字及学院盖章。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科研处,时间待后续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各类项目所发表的论文需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并标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否则结题时科技厅不予认定为项目成果。项目执行期间,请各学院督促本学院承担的项目按任务书指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结题时若未能完成指标被省科技厅判定为验收不合格的,省科技厅将对项目结余经费予以收回。
校科研处联系人:何梅龄,联系电话:6291129。
科研处
2026年5月20日